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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醫院親子鑑定的程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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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肥醫院親子鑑定的程式是什麼?

合肥醫院親子鑑定的程式是什麼?

(一) 辦理手續。親子鑑定應到當地司法部門辦理委託手續。

(二) 當事人必須提供身份證(護照)、出生證結婚證等有效證件的正本,由鑑定單位的工作人員核對和驗證身份無誤後,影印存檔,正本當即歸還當事人。

(三) 當事人親筆填寫“親子鑑定申請書”,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原因等。孩子年幼無書寫能力的,可由父母代為填寫,再由小孩按手印確認。

(四) 親子鑑定單位給當事人拍照存檔,合影照片將用於親子鑑定報告。

(五) 採集每位當事人的血樣,每人採血 2— 3毫升;採血完畢,要求被採血當事人簽名,並由當事人按指紋確認;當事人繳付親子鑑定費用。

二、做親子鑑定需要申請嗎

做親子鑑定需要申請嗎?做親子鑑定不需要法律程式。雙方可以協商是通過司法鑑定還是個人鑑定,一般情況下,為了證實孩子的身份,夫妻之間可以商定做個人親子鑑定,不需要什麼法律條件進行申請,直接到醫院做親子鑑定即可。如涉及到繼承等問題,可以做司法鑑定,證實與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係

三、親子鑑定的條件

親子鑑定的條件包括當事人提出申請和被鑑定人的同意兩個部分,親子鑑定的首要條件是,由主張確認或否認親子關係的當事人提出鑑定申請。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舉證,但為保證親子鑑定結論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為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機構進行鑑定,但法院作為中立者不能為任何一方主動採集對一方有利的證據,因此,當事人不申請親子鑑定的,法院不依職權進行鑑定。

進行親子鑑定的另一個必要條件是,被鑑定人同意鑑定。一方面民事訴訟法不能強制不願鑑定的當事人進行親子鑑定,另一方面訴訟一方當事人無義務協助對方獲得不利於自己的證據,親子鑑定結論作為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證明其主張的同時,必然對另一方產生不利的訴訟後果,被鑑定人有權通過拒絕鑑定避免可能產生的不利訴訟後果。如果被鑑定人一方不同意進行親子鑑定,法院作為中立的裁判者,不應做出有利於任何一方當事人的決定,但為查明事實、定分止爭,可對拒絕親子鑑定的被鑑定人進行勸說,經法院極力勸說仍拒絕鑑定的,法院不能強行鑑定。

對於親子鑑定的具體認定情況,應當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式來進行辦理,特別是涉及到需要進行親子鑑定來確定相關事項的,是需要由當事人根據上述規定的程式來向有關鑑定部門提出鑑定申請的,具體情況由鑑定部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