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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子出血司法鑑定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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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子出血司法鑑定依據是什麼

一、鼻子出血司法鑑定依據是什麼

根據《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以下情形構成輕傷:第十條鼻損傷(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因此,如果沒有造成粉碎性骨折的話,可能不構成輕傷。另外輕傷、重傷是刑事案件中採用的鑑定方式,如果是別人故意傷害造成的,達到輕傷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民事賠償案件中以傷殘等級來確定,最高1級,最低10級。

二、司法鑑定的概念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三、進行司法鑑定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登記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一)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高階專業技術職稱;

(二)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以及被撤銷鑑定人登記的人員,不得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業務範圍;

(二)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儀器、裝置;

(三)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四)每項司法鑑定業務有三名以上鑑定人。

綜上所述,以上內容為我們介紹了司法鑑定鼻子出血損傷的詳細依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說,法醫鑑定有一到十級人身傷害,鼻子損傷屬於哪一級別,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級,具體有關識別依據,請參閱我國現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