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出來了還會坐牢嗎?
取保候審可能還會坐牢的,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處罰。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後,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罪重還是罪輕,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決。
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刑沒關係。如果法院審理查明未犯罪,當然不會判刑。取保候審後,主要要看所涉及的犯罪行為的嚴重程度。如果情節十分輕微危害不大的,也許就免於刑事處罰了。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十五日前,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作出決定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通知公安機關執行。
二、違反取保規定要承擔什麼後果?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審保證金怎麼收取?
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提供保證金的人應當將保證金存入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專門賬戶。
綜上所述,嫌疑人被刑拘後,在批捕之前家屬可以積極爭取取保,如取保候審批准後,可以不用關押在看守所。取保和最終是否判刑沒有直接必然聯絡,法院判刑依據是否有犯罪事實、證據是否充分及是否要追究刑責,一般情況下,能取保的最終判緩刑的概率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