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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聚眾哄搶罪如何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 閱讀(2.48W)

犯聚眾哄搶罪取保候審首先要由法律規定的主體提出申請,有權提出申請的主體分別是本人、近親屬、法定代理人、辯護人,申請的形式必須是書面申請。司法機關收到申請書後7天之內會做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的,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本人簽名後,就可以通過繳納保證金或者提出保證人,完成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犯聚眾哄搶罪如何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