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辦理了取保候審的錢到哪裡退

取保候審 閱讀(3W)

一、辦理了取保候審的錢到哪裡退?

辦理了取保候審的錢到哪裡退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沒有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同時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公安機關是應該退還錢的,公安機關退還的時候,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被取保候審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憑藉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到銀行領取退還保證金。

二、取保候審的錢什麼時候退?

1、一審判決下來後就會退還保證金。

2、如果判處緩刑,緩刑判決生效後退還保證金。

3、保證金可以在解除取保候審的時候當場退還。

4、如果取保候審期間,被取保人存在違規行為,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是不予退回的。

取保候審退回保證金的,需要退回到繳納保證金的人的銀行帳戶裡。

三、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式是怎樣的?

根據司法實踐以及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或者執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並闡明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出現違反義務的情況。

2,辦案單位稽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後,辦案人員再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4,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辦案人員要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並讓其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如果採用保證金保證的方式,辦案人員還要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辦理完畢。

四、取保候審可以折抵刑期嗎?

取保候審不能折抵判決的刑期,取保候審和判決沒有直接的關係,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不屬於一種刑罰,所以也不能折抵判決後的刑期。

在辦理取保候審的時候,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情形跟犯罪嫌疑人收取了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在取保候審期限結束後,要向司法機關申請解除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沒有違反相關規定的就應該如數的退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