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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發生的原因是什麼?

交通肇事 閱讀(1.85W)

1、法律概念薄弱

交通肇事逃逸發生的原因是什麼?

法律概念薄弱是指道路交通主體不瞭解與道路交通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內容,在交通事故發生後,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不僅包括駕駛員,還包括隨行人員等。這是交通事故發生的最重要的主觀原因。一場車禍後,多數逃逸的人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導致自己的量刑加重,甚至有些司機以為逃避行為只是一種道德行為,並沒有涉及到違反法律的的層面。

2、低職業道德

我國法律規定了,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該立即救治受傷人員,並應及時向執勤的交警或公安機關報告。這除了是法定的義務,更是為人的道德應該做到的,許多人無視法律規定的義務,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他們沒有積極地救治受害者,保護現場,通知交警並儘量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相反,他們盡一切可能考慮自己並故意逃離現場,這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3、逃避心理複雜

交通事故發生後,特別是嚴重的交通事故,事故的當事人往往有以下心態,這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一個是恐懼,害怕嚴重的民事責任,害怕受到刑事處罰,害怕影響他們的未來和家人。第二是僥倖的心理,事故發生後,受傷的人處於昏迷狀態並失去知覺,沒有其他人除了死者和傷員,覺得不會有證據,所以駕車逃逸。第三是矛盾心理。事故發生後,受傷的人失去知覺,如果他沒有及時獲救就有生命的危險,所以肇事者會將傷者送到醫院然後撒謊說他不是肇事者,並藉機離開。

交通肇事逃逸的原因從肇事逃逸者方面來思考主要有以上三種主觀的原因,但是無論何種原因肇事逃逸都是違法的,無論是於對方當事人還是自己都百害而無一利,即使暫時的逃逸也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最後仍然要承擔責任甚至是更嚴重的責任。希望以上的內容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