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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取保候審多長時間解除

取保候審 閱讀(2.06W)

一、酒駕取保候審多長時間解除

酒駕取保候審多長時間解除

酒駕取保候審的解除最長期限是十二個月,之後就會解除了。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徵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犯罪行為人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取保候審的,其最長期限是十二個月,到期的會及時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和有關單位

二、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式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三、有關取保候審的法律條文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和有關單位。

綜上所述,由於公檢法這些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最長是不可以超過一年的,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因此酒駕取保候審也是最長十二個月就得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