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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取保候審多長時間?

取保候審 閱讀(2.83W)

一、公安局取保候審多長時間?

公安局取保候審多長時間?

民法院、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的,其取保候審的期限是不能超過12個月的。因此取保候審的期限,是由決定取保候審的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體情形來確定的,但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在超過期限後,就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取保候審有哪幾種方式?

(一)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

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一種是提供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取保候審就是保釋犯罪嫌疑人的意思,取保候審有保證人和保證金兩種方式。公安局取保候審最長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人必須做到隨傳隨到,不能串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