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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跑了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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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跑了會怎麼判
從法律上來說,取保候審逃跑只會導致沒收保證金、重新逮捕並不允許再次取保候審。不會影響原來罪名的定罪量刑。
取保候審的條件是:
1、對已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具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後者獨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後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
(4)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5)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交保證金,後者有保證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