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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逃跑會怎麼樣

取保候審 閱讀(1.4W)
取保候審期間逃跑會怎麼樣
律師解析:1、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
2、會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的具體情形責令其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期間逃跑,這一事實會作為最終判決量刑的情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訊;(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