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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結束後案件怎麼解決

取保候審 閱讀(1.68W)
取保候審結束後案件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當事人的取保候審結束後,案件一般進入到審查起訴階段,即將對當事人進行審判。《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訊;(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