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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審不撤案該怎麼辦?

取保候審 閱讀(1.63W)

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對公安機關的行為進行監督。取保候審在期滿以後公安機關應當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撤案指需要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取保候審後,如果沒有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微不應當追究的就要撤案。

解除取保候審不撤案該怎麼辦?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