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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公安機關取保候審規定保證金標準是多少?

取保候審 閱讀(3.04W)

一、廣東省公安機關取保候審規定保證金是多少?

廣東省公安機關取保候審規定保證金標準是多少?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其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犯罪嫌疑人為單位的,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責任人員或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決定取保候審時,可以責令該單位交納保證金。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數額或者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對其他刑事犯罪,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可以確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二、取保候審程式有哪些環節?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綜上所述,當事人因為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這個期間家屬可以委託律師辦理取保候審,如果採取財產保,根據廣東省規定,繳納的保證金最低是兩千元,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收取保證金。如果是詐騙侵財型犯罪,可以根據直接損失的一到三倍計算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