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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後法院傳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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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後法院傳喚流程為:法院傳喚開庭會用電話直接通知相應的被告人並寄送開庭傳票。但是,如果被告人收到開庭傳喚後不予以配合,可能會被以潛逃為由重新予以羈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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