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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取保候審有案底嗎?

取保候審 閱讀(1.39W)

一、如果解除取保候審有案底嗎?

如果解除取保候審有案底嗎?

如果沒有判決有罪,是沒有案底的。

1.取保候審後結案了,法院沒有判決有罪的,不會有犯罪案底。

2.《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九十七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二、取保候審擔保人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有固定的收入居所,人身自由沒有受到限制。

1.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與本案無牽連;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2.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3.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申請取保候審後的流程怎麼走?

會根據情況進行刑事拘留,偵查期限不會超過兩個月,然後就是起訴階段。

1.首先,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也就是說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2.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罰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3.在公安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然後,案件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證據移送到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延長半個月。

四、一般取保候審流程要幾天?

一般三天就可以。

1.符合規定三天就可以。

2.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

4.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一般取保候審的流程需要三天左右。取保候審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近親屬來進行書面形式的申請。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性的措施,單純的取保候審是不會留下案底的,只有判刑之後才會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