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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被取保候審可以徵兵嗎?

取保候審 閱讀(2.6W)

一、當事人被取保候審可以徵兵嗎?

當事人被取保候審可以徵兵嗎?

如果取保候審過,沒有被判刑罰,說明最少是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是不影響當兵的。在取保候審期間是不能當兵。因為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過程中一種強制措施,屬於正在被偵查、起訴、審判的情形。取保候審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都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8、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綜上所述,公民被公安機關執行過取保候審,如果最終沒有定罪而是釋放的,說明沒有犯罪行為或者很輕,這樣不影響參軍,可以報名參加徵兵。經過取保候審,當事人最終被法院審判,判處徒刑或者拘役等處罰,有了案底後就不能通過政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