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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來的快遞沒取儲存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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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寄來的快遞沒取儲存幾天?

寄來的快遞沒取儲存幾天?

1、一般沒有具體時間限制,快遞員都是儘可能的將快遞完成配送,這樣有提成,實在不行都是放在傳達室或者是門衛那裡,再不行都是鄰居簽收。

2、如果實在沒有派送完成,一般都是在派送點寄存,具體時間沒有具體規定,都是每個派送點把握。

3、如果實在聯絡不到收貨方,這個時候快遞員才會將快遞退回。

具體的時間你可以聯絡快遞員,如果你沒有時間簽收,可以讓他暫存在寄送點,或者讓快遞員在門衛簽收或者是鄰居幫忙簽收。一般快遞員不會輕易退件,都是會多次派送的。

二、《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記載的業務範圍、地域範圍和有效期限開展快遞業務經營活動。

第十九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每年4月30日前向郵政管理部門提交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

第二十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有效期內停止經營的,應當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書面告知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郵政管理部門,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依法妥善處理未投遞的快件。

第二十一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登出快遞業務經營許可並公告:

(一)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終止的;

(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的,或者《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依法被吊銷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公告作廢《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一)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有效期內停止經營,主動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

(二)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有效期內停止經營超過6個月,被郵政管理部門責令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但拒不交回或者逾期未交回的;

(三)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吸收其他企業法人進行合併的或者分立後仍然存續的,應當向作出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決定的郵政管理部門備案。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分公司、營業部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分支機構名錄。分支機構的監控、安檢裝置設施應當符合郵政業安全生產裝置配置有關要求。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撤銷分支機構或者其分支機構名錄記載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撤銷、變更備案。

有關快遞行業的從業規範和相關管理規定在快遞法上有明確的規定,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快遞到了以後無法聯絡人當事人的,那麼快遞公司是有權將快遞退回處理的,具體情況可以由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諮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