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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到期是否自動解除

取保候審 閱讀(2.6W)

取保候審到期了,不能自動解除,在期限屆滿之前,需要由執行機關報告給決定機關,決定機關做出決定後還要再通知執行機關,不會到期就自動解除。

取保候審到期是否自動解除

何為取保候審?

1.根據法律的規定,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而且是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強制措施,對其他人不能適用。

2.具體而言,是指犯罪嫌疑人通過交保證金或者是提供保證人的方式保證自己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會隨傳隨到,不會毀滅證據或者是偽造證據等。

3.取保候審有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能超過十二個月,而且到期了,並不能自動解除,需要執行機關也就是公安機關,在期限屆滿的十五天前告訴決定機關,決定機關做出是否解除的決定或者是變更強制措施。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強制措施主要是以下幾種:

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逮捕,拘留。強制措施之前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的大小以及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可以變更的,可以從一種強制措施變更為另一種強制措施。

什麼樣的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1.根據法律的規定,判斷是否適用取保候審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會不會有社會危險性,如果採取取保候審不會產生社會危險性的話,一般就可以使用,比如被判管制,拘役等附加刑的,社會危險性一般都比較小,所以可以使用,判處有期徒刑的並不是說就不能採取取保候審,只要採取取保候審沒有社會危險性還是可以採用的,還有生病的人,孕婦等等都是可以採用的。

2.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羈押的期限已經到了,但是案件還沒有辦好,這時候也可以採取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主要有提供保證人和繳納保證金兩種方式。

1.採用提供保證人的方式進行取保候審的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很窮,交不起保證金,保證人一般是犯罪嫌疑人的親屬,而且保證人也是有義務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保證的義務,保證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傳喚時會隨傳隨到。

2.採用交保證金的方式進行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數額一般是一千左右,犯罪嫌疑人當地的經濟水平會影響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多少,到期了,執行機關會對保證金做出是否歸還的決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了保證的義務,其保證金就會被司法機關沒收了,然後上繳國庫;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義務的話,那麼到期後,執行機關就會把保證金都退還給他,保證金的收取是由銀行代收取的,即執行機關告知當事人一個代收保證金的銀行,讓他去銀行繳納,因此,如果是要退還保證金的話,需要執行機關通知銀行把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總之,取保候審到期了是不能自動解除的,需要由決定機關做出決定後執行機關按決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