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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一般多長時間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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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審一般多長時間才放人?

取保候審一般多長時間才放人?

如果批准了,一般24小時之內就會執行。

1.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話從遞交申請書到稽核、批准,一般要一個星期左右,批准後24小時內會執行取保,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

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醉駕多少不能辦理取保候審的?

只要符合條件都是可以辦的,醉駕多少不能辦理,目前沒有明文的規定。

1.醉駕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2.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可以採取取保候審。

三、取保候審國家賠償範圍是怎樣的?

取保候審期間並不是實際的羈押,所以無法獲得國家的賠償。

1、取保候審在實際上是沒有被羈押的,因此無法獲得國家賠償。

2.取保候審包括兩種形式:提供保證人或者提供保證金。取保候審人可以在一定的範圍內自由活動,取保候審與特定場所(看守所、監獄)的羈押是不同的。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取保候審期間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問題的批覆》,在取保候審期間人身自由雖受到部分限制,但實際上沒有被羈押,根據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宣告無罪後,取保候審期間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2、國家賠償中的刑事賠償主要是計算被羈押的時間,也就是被刑事拘留期間。

3.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二)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國家賠償主要是在刑事拘留的期間,由於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性的措施,不是服刑和處罰,所以國家是不予賠償的。如果在刑事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或者是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侵犯人身權情形的,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