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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辦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 閱讀(1.46W)

一、在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辦取保候審

在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辦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辦取保這是沒有定論的。因為依據我國相關的法律的規定可以知道,我國的刑事拘留最長的期限是三十七天,如果在這期間行為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在拘留期間取保。如果拘留期滿不逮捕,並且要繼續偵查的。可以變更強制措施,進行取保候審。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二、取保候審人保證人應當履行的義務是什麼

對被保證人遵守法律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包括監督被保證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如果被保證人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要監督、督促被保證人向執行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請求批准;監督被保證人在司法機關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監督被保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監督被保證人不得串供、毀滅、偽造證據。

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比如保證人在履行保證義務過程中,發現被保證人逃跑或者有逃跑企圖,或者發現被保證人未經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出外辦事,發現被保證人可能毀滅、偽造證據、串供,等等,都應當毫不拖延地、儘快地向執行的公安機關報告。

保證人應當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保證義務,不履行保證義務的,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保證人不履行保證義務的,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首先,如果被保證人有未經執行的公安機關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在司法機關傳訊時不及時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等行為,保證人沒有及時向執行的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執行的公安機關作出決定,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過上面非常詳細的解釋之後,我們就知道了,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辦取保這是不確定的。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現實生活是非常複雜的,只要符合了條件才有機會取保候審,至於時間是無法預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