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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取保候審可能不判嗎?

取保候審 閱讀(1.53W)

一、結束取保候審可能不判嗎?

結束取保候審可能不判嗎?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和會不會被判刑是沒有必然聯絡的,法院會不會判刑,要依據掌握的證據是否充分而定。證據充足的話就會進行判刑,不充足的話可以申請延長偵查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兩百條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二、取保候審最長多久時間?

取保候審期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每一具體案件的期限應當根據案件的需要或者更短的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五項強制措施之一,是司法機關採取的人身強制程度較低的強制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三、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要交多少?

繳納保證金,不能說是以金錢換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是要求其以金錢作為擔保,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相關機關的工作正常到案,則返還保證金,故由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金額大小。

取保候審最長時間是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時間不能超過六個月;繳納的保證金也與案件的複雜程度有關,案件越複雜繳納的保證金越高。結束取保候審之後,只要有充足的證據就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