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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下來還能取保嗎開設賭場的?

取保候審 閱讀(2.42W)

逮捕令下來還能取保嗎開設賭場的?

一、逮捕令下來還能取保嗎開設賭場的?

能不能取保,要看符不符合條件可以去問一下。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佈後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保證人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法律文書和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保證人基本情況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保證金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核實保證金已經交納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後,將有關法律文書、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材料和銀行出具的收款憑證,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

2.公安機關收到有關法律文書和材料後,應當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執行。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核心實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的身份以及相關材料,並報告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後,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執行。

二、刑事拘留30天叫家屬去取保是什麼意思?

一般都沒有什麼意思,只是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而已。

1.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2.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3.至於刑事拘留30天后,是否叫家屬去,要看案件的調查結果。

4.拘留期間排除犯罪嫌疑的,予以釋放,發給釋放證明確有犯罪嫌疑,但證據不足的,予以釋放,改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繼續偵查,可能聯絡家屬辦理相關手續確有犯罪嫌疑,證據充分。報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批准逮捕的,立即逮捕。可能聯絡家屬取走犯罪嫌疑人的相關物品。

三、檢察院取保程式走完要幾天應該?

大概要7天左右。

1、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期間不能停止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和審理活動;

2、取保候審期間,如果檢察機關認為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者直接下達《不起訴決定書》,同時撤銷取保候審;

3、如果檢察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嫌疑人繼續取保候審。

4.法律上對此有明確的規定,需要7天左右的時間才可以走完流程。

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檢察院的取保程式需要7天左右才能完成。並且在取保的期間不可以停止對案件的偵查審查,以及起訴取保候審的期間,認為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該撤銷案件,並且撤銷取保候審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