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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 閱讀(8.36K)

雖然公檢法三機關都是有權對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但從《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來看,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其實就是一年,而實際的期限可以由司法機關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來確定。而到了期限之後就會解除取保候審措施。那應該如何辦理解除取保候審?下面就讓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如何辦理解除取保候審?

一、如何辦理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1、由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委託人向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公安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要求。

2、公安機關辦案人員稽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審查,看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取保候審期間是否存在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

3、案件承辦人填寫《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後,辦案人員再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4、辦案人員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並由取保候審人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同時,辦案人員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

二、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1、稽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審查,看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取保候審期間是否存在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

2、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各種法律手續。如果你堂哥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後,辦案人員再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3、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辦案人員要向你宣佈《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並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同時,辦案人員還要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並通知其到指定的銀行領取其所繳納的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辦理完畢。

究竟如何辦理解除取保候審?上文中小編已經做出了介紹,要解除取保候審措施,其實要滿足規定的條件。當然有些時候到了取保候審的時間,但並沒有解除措施,而是變更了取保措施,這其實也是允許的。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建議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