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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出來的一般都判緩嗎

取保候審 閱讀(8.16K)

一、取保出來的一般都判緩嗎?

取保出來的一般都判緩嗎

取保出來的不一定都判緩刑,一般來說,取保候審後訴到了法院的,判緩刑的可能性大。具體的法院會怎麼判,還需要根據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後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二)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於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實用緩刑,因為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

緩刑實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一般來說取保候審的很大可能會判緩刑,但是具體還需要根據案件進行分析。

二、判緩刑的條件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綜合上面所說的,判緩刑一般是針對於犯罪情節輕,而且當事人也有悔改的表現才能依法的實施,不一定被職之後就可以判緩刑,兩者是沒有必然的關係,但只要當事人在犯了錯之後積極的認錯,並採取相關的救濟措施,那麼法院是可以從輕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