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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一般是什麼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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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審一般是什麼結局?

取保候審一般是什麼結局?

取保候審一般是什麼結局需要根據不同的案件來進行不同的判斷,有可能會被判處有期徒刑,也有可能被無罪釋放。取保候審的後果就是可以照常過上之前的生活。取保候審,顧名思義,獲取保證,等候審判。取保候審之後,基本就是等待了。取保候審的出發點就是不影響在被告之前的生活。但是,事實上,首先就是會受到輿論的干擾。像鄰居、同事、親朋好友這些人,都會對自己造成生理和心理的傷害,當然心理素質強的人可以忽視。其次,取保候審畢竟是帶有強制性的,假如在談一項很重要的合作,但是法院這時候你趕到法庭,那就只能去法庭,而不能為了工作,強硬的抵抗法院。

所以,在取保候審的時候,所進行的重要的工作要不是停滯,就是倒退了。因為在這個時間段,不太方便進行重要工作,出國那就更不可能了。還有,駕駛證也是上交的,對於現在的出行,沒有駕駛證比沒車更不方便。最後,雖然說是照常,但是呢,卻是也要在他人的監督下,也可以說是暴露在大眾之下的生活,不是很自由。

二、取保候審押金什麼時候退

(1)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其間沒有違反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或者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回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2)第二十六條規定:保證金的收取、管理、沒收或者退還,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吞保證金,對違反規定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刑事處罰。

(3)第二十七條規定: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擅自收取、沒收或退回保證金的,依照有關法律或規定,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刑事型別的案件在進行審理的時候是由法院所進行的,應當是根據檢察機關所移交的證據和案件的審理情況來進行判斷的,這與前期所採取的一些措施並無直接關聯性,比如說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不會影響後期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