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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藍色底色批捕起訴後一定會被量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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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藍色底色批捕起訴後一定會被量刑嗎?

一、檢察機關藍色底色批捕起訴後一定會被量刑嗎?

檢察機關藍色底色批捕起訴後犯罪主體一定會被量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章 提起公訴

第一百六十七條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二、刑事案件沒有批捕還可能判刑麼?

沒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話,公安還是會把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如果審查認為構成犯罪的話還是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最後判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並不就一定表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對於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沒有逮捕必要,或符合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條件,不需要或不能逮捕的,檢察院都會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從而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措施。

所以,雖然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但構成犯罪的,以後仍會由法院進行審理並判刑;但如果是因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而被檢察院不批准逮捕,而偵查機關無法取得充分證據證明構成犯罪的,最後就會被撤銷刑事立案,不會再被判刑。

根據刑事案件的記錄可以知道,對於藍色底色的刑事案件,若是其被逮捕之後,檢察院是一定會盡快的就開庭審理並量刑的,並且此時犯罪主體造成的危害比較大,故此一旦被逮捕、量刑,那麼檢察院是不會批准該犯罪主體提出的執行緩刑等的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