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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隊行政拘留等多久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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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警大隊行政拘留等多久執行?

交警大隊行政拘留等多久去執行?

去交警隊拘留需要等交警隊的處罰決定書。交通事故行政拘留時間一般在十天以下,最長不超過十五天。酒後駕駛、超速駕駛等違法違章行為是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交警在處理事故過程中,發現駕駛人存在醉駕嫌疑的,可以先對其行政拘留。交警大隊在查到違反交通規則駕駛的人員會對其進行拘留,在行政處罰中用行政拘留來進行處罰,主要是針對犯有違法行為,但是又不構成犯罪的,一般行政拘留的時間都不超過十五天,同時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機關長期儲存,可以查詢,對報考公務員以及特殊部門僱員的當事人的審查環節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二、公安機關拘留的程式是怎樣的?

1、公安機關在執行拘留時,必須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證。拘留證是公安機關執行拘留的憑證。拘留證應當寫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並蓋有執行拘留的公安機關印章。對抗拒拘留的人,執行拘留的人員可以採取適當的強制方法,必要時可使用戒具。

2、公安機關拘留人以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一般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作為“有礙偵查”的情形,不必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3、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交警部門作為行政機關,也有權對違法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果對駕駛人行政拘留,則在交警大隊出具處罰決定書後就可以執行,當事人不服的可以發起複議。對當事人拘留後,告知家屬相關事項,一般的交通違法拘留不超過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