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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書如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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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書如何寫?

一、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書如何寫?

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書需要按照格式書寫,《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被逮捕的條件

交通肇事罪,是指觸犯(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其他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的有:

(1)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2)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鈕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

對提請批捕的交通肇事案件,應當注意從以下幾個方面審查證據:

(一)有證據證明發生了交通肇事犯罪事實。

重點審查:

1、生效的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書、現場照片、現場勘查筆錄、肇事車輛檢驗報告等證明發生觸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的行為的證據。

2、被害人傷情照片、傷情鑑定、屍體檢驗報告、損失財產照片及估價證明等證明交通肇事行為造成了如下嚴重後果之一的證據: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對事故負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造成重傷1人以上,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情節嚴重的。

3、證明在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證據。

4、證明交通肇事的行為出於過失的證據。

5、證明交通肇事犯罪事實發生的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同案犯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等。

(二)有證據證明交通肇事犯罪事實系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重點審查:

1、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的證據。

2、顯示犯罪嫌疑人實施交通肇事犯罪的視聽資料。

3、被害人的指認。

4、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5、犯罪嫌疑人的供認。

6、證人證言。

7、交通肇事後具有逃逸情節的證據材料。

8、證明犯罪嫌疑人所駕車輛為肇事車輛的技術鑑定結論及效能檢測報告。

9、其他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交通肇事犯罪的證據。

(三)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交通肇事犯罪行為的證據己有查證屬實的。

若是民事主體的身體權益由於司機違反交通規則而受到侵害,公安機關確定肇事者的社會危害性比較大,那麼可以在書寫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書之後,向當地的檢察院提出逮捕請求,一般來說,只要公安機關提交的證據足夠,那麼請求會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