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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滿37天后會怎樣

強制措施 閱讀(1.72W)

一、刑事拘留滿37天后會怎樣?

刑事拘留滿37天后會怎樣

刑事拘留達到37天后,是不能再繼續拘留下去,公安機關會有以下幾種處理辦法:

1、人民檢察院作出逮捕決定,公安機關需要立即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也就是說可以繼續進行關押;

2、人民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在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3、認為需要繼續進行偵查,並且符合其他強制措施條件的,可以依法採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刑事拘留會不會留下案底到底?

不會留下案底。

1.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要遵循以下的幾個程式:

2.人民檢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應首先審查拘留物件是否符合上述兩種條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強制措施防止社會危害性發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稽核,檢察長決定。

3.人民檢察院作出拘留決定後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三、如果當事人被刑事拘留會有案底嗎?

只是拘留不會有案底。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行為人只被刑事拘留,沒有被起訴,或者經起訴後審判罪的,將不會留有案底。

2.刑事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只是偵查機關在偵查活動中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是處罰手段,而案底是指行為人的犯罪記錄,只要行為人沒有構成犯罪,是不會由案底的。

拘留不會留下案底,刑事拘留屬於刑事訴訟強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記錄,案底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刑事拘留不留案底,不會有影響,如果確實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以後,會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