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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不批捕會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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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不批捕會判刑嗎?

檢察院不批捕會判刑嗎?

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並不就一定表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對於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沒有逮捕必要,或符合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條件,不需要或不能逮捕的,檢察院都會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從而堅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措施。

所以,雖然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但構成犯罪的,以後仍會由法院進行審理並判刑;但如果是因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而被檢察院不批准逮捕,而偵查機關無法取得充分證據證明構成犯罪的,最後就會被撤銷刑事立案,不會再被判刑。

1、批捕之後還要經過審查起訴程式,確定是否提起公訴。

2、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和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進行審查,依法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訴訟活動。

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在7日內進行審查,審查的期限計入審查起訴的期限。

4、人民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後,應當指定檢察人員審查案件是否屬於本院管轄,起訴意見書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齊備,案卷裝訂、移送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是否單獨裝訂成卷,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是否隨案移送及移送的實物與物品清單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採取強制措施的情況。

5、經過審查,對具備受理條件的,填寫受理審查起訴登記表,對移送的起訴意見書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或者有遺漏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按照要求製作後移送或者在3日內補送。

6、對於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採取措施保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後另案移送審查起訴,對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審查起訴應當照常進行。

7、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受理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按照上述程式辦理。

檢察院如果沒有批准逮捕的話一般是因為證據不夠無法批准逮捕。只有批准逮捕才檢察院才能將案件移送給法院,由法院對相關進行相關審判。審判結束之後根據所判處的刑法來進行服刑、罰款。如果沒有批准逮捕那麼就不會進行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