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強制措施>

監視居住期滿怎麼樣

強制措施 閱讀(7.54K)
監視居住期滿怎麼樣
律師解析:監視居住期滿應當解除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監視居住,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監視居住。解除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