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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未遂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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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未遂如何認定?

我國刑法規定,犯強姦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那麼強姦未遂如何認定呢?犯罪未遂有哪些特點?詳情請看下文。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1] 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強姦未遂的認定

犯罪未遂的特點

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從這一定義中可以看出,犯罪未遂具有三個特點:

(一)犯罪人已著手實行犯罪 這一點是和犯罪預備行為的重要區別。所謂著手實行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實行刑法分則所規定的具體犯罪構成的客觀方面的行為,例如殺人犯開槍射擊的行為,投放毒藥的行為等等。如果沒有外力的阻礙,有可能直接引起犯罪結果的發生。

(二)犯罪未得逞 就是說犯罪行為沒有完成某個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這一點是和犯罪即遂的主要區別。犯罪未得逞並不是沒有發生任何危害的結果,只是說沒有發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結果。例如,殺人犯雖沒有把人殺死,卻把人砍成重傷,造成殘疾等等。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這是和犯罪中止的主要區別。犯罪未得逞是違背犯罪分子意願的。造成未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於被害人的抵抗或是第三人的阻止,有的是由於自然力的阻礙,如大雨把犯罪分子點的火淋熄等等。 以上三個特徵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強姦未遂的相關規定以及犯罪未遂的認定,未遂犯比照既遂犯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所以懸崖勒馬還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