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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鑑定胎兒性別被判刑合理嗎?

強姦辯護 閱讀(2.2W)

非法鑑定胎兒性別罪被判刑合理嗎?

非法鑑定胎兒性別被判刑合理嗎?

合理。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五條 嚴禁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嚴禁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

(二)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非法的鑑定胎兒本就屬於嚴重的違反了法律的規定,而且這種行為也會扼殺一個小生命,因此,我國對於這種鑑定是屬於禁止的,如一旦被發現,那麼就會按照規定給予處罰,所以,遵守法律的規定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