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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是刑法多少條 | 它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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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是刑法多少條,它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詐騙罪是我國刑法第266條規定的內容,實際上,通過非法佔有為目的,並用了不合理的手段,騙取鉅額財產,都將會構成詐騙罪,受到一定的刑事處罰。下面本站小編就簡要講述一下有關詐騙罪是刑法多少條以及它的構成要件等相關內容,幫助大家做一個瞭解。

一、詐騙罪是刑法多少條

我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1)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

(2)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

(3)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為與處分意思,作出這樣的要求是為了區分詐騙罪與盜竊罪。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

(4)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我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因此,詐騙罪主要是侵犯財產的犯罪,行為人要構成詐騙罪,必須要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並且實施了詐騙他人財產的行為才行。要是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應該及時的諮詢本站網站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保護好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