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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坐牢要還錢嗎?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8.03K)

詐騙罪坐牢要還錢嗎?

一、詐騙罪坐牢要還錢嗎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因受到詐騙而財產受到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告人因詐騙罪被判刑釋放後,除非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根據民事判決執行。否則釋放後法律並沒有規定要還錢。

1、《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規定,

第一條:“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五條:“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罪在判刑後不一定要還款,受害人在犯罪嫌疑人判刑期滿後沒有提起民事訴訟,那麼就不需要換款了,而且判刑後還款也不會減輕刑事處罰,所以詐騙罪坐牢不一定需要還款。當然,受害人想追回損失,小編建議登入本站平臺委託專業的律師為自己服務,儘可能幫您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