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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轉貸罪與騙取貸款罪有何不同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25W)

高利轉貸罪與騙取貸款罪的區別主要有犯罪目的不同、行為方式不同、認定的法律依據:不同等,對於騙取貸款的行為,一般是涉及到當事人利用欺騙的手段來獲得非法利益的行為,而高利轉貸則是屬於違反金融管理規定的行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六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

高利轉貸罪與騙取貸款罪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