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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詐騙罪新刑法如何處罰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02W)

一、貸款詐騙罪新刑法如何處罰

貸款詐騙罪新刑法如何處罰

1、觸犯貸款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觸犯貸款詐騙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其中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則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3、觸犯貸款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詐騙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數額特別巨大,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情節特別嚴重情節,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二、構成貸款詐騙罪如何處罰

1、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觸犯貸款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 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貸款詐騙罪的表現形式非常複雜,這點需要格外注意,具體來說:

(1)編造引進資金、專案等虛假理由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3)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

(5)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偽造單位公章、印鑑騙貸的;以假貨幣為抵押騙貸的;先借貸後採用欺詐手段拒不還貸的等情況。

如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只要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就會被認定為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既侵犯了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所有權,還侵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屬於性質非常惡劣的金融詐騙犯罪,因而必將受到嚴厲的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