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產假藥品罪會怎麼判刑?
《刑法》規定生產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第一款是對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構成要件及其刑事處罰的規定。
根據本款的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罪有以下構成要件:
(一)、行為人在主觀上只能是故意。
(二)、行為人必須有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應當指出的是本條所指的藥品,僅限於人用藥品,不包括獸用藥品。
(三)、生產、銷售假藥,只要足以危害人體健康,即構成犯罪,並不要求一定要有實際的危害結果發生。鑑於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極大危害性,刑法把危險犯就作為處罰物件,把對人體健康已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作為加重處罰的一個情節。
二、生產假藥如何取保?
要視具體情節而定,比如銷售獲利的金額,銷售假藥的數量等。如果情節不嚴重,可以爭取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中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如下: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如果是生產假藥品情節不嚴重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申請。生產假藥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人民法院只要認定犯罪的就會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