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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犯罪對個人的處罰是什麼?

公司犯罪辯護 閱讀(1.61W)

隨著科技的發展,當今世界的犯罪行為也變得種類繁多,由原先的衝動型作案再到現在的有預謀團伙犯案,當然法律自然也是不會允許此類事情的猖獗的,法律完善的同時,最重要的還是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相關法律問題也有待思考,這其中就包括了:單位犯罪對個人的處罰是什麼?我們來聽聽小編的回答吧。

單位犯罪對個人的處罰是什麼?

一、單位犯罪對個人的處罰是什麼?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節 單位犯罪:

第三十條 【單位負刑事責任的範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單位犯罪是什麼?

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單位犯罪自首是以單位犯罪為前提的,沒有單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問題的研究。

三、單位犯罪的特徵

單位犯罪的主體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單位犯罪必須是在單位主體的意志支配下實施的;單位犯罪必須由刑法分則或分則性條文明確規定。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我國刑法對單位犯罪的處罰以雙罰制(即對單位和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均處以刑罰)為主,以單罰制(即只處罰單位直接責任人員)為輔。單位故意犯罪的集體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決策主體體現出來的。判斷犯罪行為是否體現了單位的集體意志,需要看犯罪行為是否經單位負責人決定,否則,無法形成一個單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簡單的認為,負責人做出了的決定,就可以認定為單位犯罪的意志,這是要具體分析的。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3] 1999年6月25日個人為進行犯罪違法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

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已經充分認識到了法律意識的重要性以及單位犯罪對個人的處罰是什麼?這個問題的答案,因為一個人心中有法就不會允許自己做出違法的事情,尤其是在知道處罰有多嚴重時。而對於守法公民來說,我們更需要通過了解有關單位犯罪的定義以及特徵,確保自己可以保護好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