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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別人付費能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嗎

毒品辯護 閱讀(2.08W)

代替別人付費不能定容留他人吸毒罪。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為,所謂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給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場所。既可以是行為人主動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動前來時被動提供。既可以是有償提供,也可以是無償提供。提供的地點,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親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隱藏的場所,一般則是行為人專門為吸毒者準備的一種比較固定的場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賃他人房屋讓他人吸毒,飯店、賓館、咖啡館、灑吧、舞廳等營業性場所的經營、服務人員利用經營性場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輪船、火車、汽車的司機管理人員利用交通工具讓他人吸毒等等。代替別人付費並不是為別人提供吸毒場所,所以代替別人付費不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代替別人付費能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