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毒品辯護>

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緩嗎

毒品辯護 閱讀(2.57W)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緩嗎

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緩嗎

符合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了緩刑的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因此,從刑期上來看,是可以適用緩刑的,如果能滿足緩刑的其他條件,則可以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在自己的場所內允許他人吸食毒品,雖然吸毒行為不構成犯罪,但對於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為,卻是受到《刑法》評價的,不過此時也要看是否符合規定的立案標準,不符合則不能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論處,之後也不能以此罪的量刑規定,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