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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販毒累犯能假釋嗎?

毒品辯護 閱讀(2.45W)

多次販毒累犯能假釋嗎?

一、多次販毒累犯能假釋嗎?

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

一般累犯是指曾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犯罪分子。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不適用一般累犯的規定。

特別累犯是指曾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中任何一罪,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犯罪分子。

二、累犯能不能假釋

假釋,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提前釋放的刑法執行制度。

假釋,是附條件的提前釋放,未執行完畢的刑期,作為假釋罪犯的考驗期,在考驗期內,假釋犯罪分子有法定收監執行刑法的情形,將撤銷假釋,從假釋之日起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期,因此,假釋犯罪分子雖然離開了監獄,但仍未完全恢復自由,在假釋考驗期間,接受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監督改造。

根據《刑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因此,根據該規定,累犯是不得適用假釋。

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累犯是不得適用假釋。

綜上所述,對於累犯也就是會造成他人人身危險的,對社會的危害性比較大的,這種情況都會從中進行處罰的,而且是不能夠被判緩刑的,更不能假釋,但是對於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的,累犯都是可以減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