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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販毒窩藏罪判幾年?

毒品辯護 閱讀(5.34K)

一、對於販毒窩藏罪判幾年?

對於販毒窩藏罪判幾年?

只要構成窩藏罪,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輕的可以免於刑事處罰,如有自首、立功等表現的。

窩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為。窩藏罪主觀上必須是出於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實施窩藏行為。

二、窩藏罪與其它罪名的界限?

1、與事前有通謀的共同犯罪

窩藏行為是在被窩藏的人犯罪後實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後產生的,即只有在與犯罪人沒有事前通謀的情況下,實施窩藏行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為人事前與犯罪人通謀,商定待犯罪人實行犯罪後予以窩藏的,則成立共同犯罪。因此,本法第3l0條第2款規定,犯窩藏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共同犯罪所犯之罪的法定刑低於窩藏罪的法定刑,也應以共同犯罪論處。

2、與偽證罪的界限

偽證罪中的故意作虛假證明為犯罪人隱匿罪證的行為,與窩藏罪有相似之處。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1)本罪為一般主體;而偽證罪是特殊主體,只限於證人、鑑定人、記錄人與翻譯人。(2)本罪發生的時間沒有限制;而偽證罪必須發生在刑事訴訟中。(3)本罪是通過使犯罪人逃匿或者採取其他庇護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偽證罪掩蓋的是和案件有重要關係的犯罪情節。(4)窩藏的物件既可以是未決犯,也可以是已決犯;而偽證罪所包庇的物件只能是未決犯。

3、與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的界限

1979年刑法沒有規定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故以往的刑法理論認為,消滅罪跡與毀滅罪證的行為構成窩藏罪。本法增設了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之後,也有人認為窩藏罪包括幫助湮滅罪跡和毀滅罪證的行為。我們認為,根據刑法的規定,窩藏罪應僅限於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而不包括幫助犯罪人毀滅或者偽造證據的行為。不過,這兩種犯罪的法定刑相差較大,如何合理劃清其界限,還需要研究。

綜合上面所說的,窩藏罪的存在就是為了可以更好的幫助他人進行犯罪,從而也逃避所有的法律的處罰,只要構成犯罪並定就會被判有期的徒刑,對於處罰的標準就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判定,這樣才能讓違法者得到該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