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暴力犯罪辯護>

拿刀砍人至死怎麼判 | 怎麼規定的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2.47W)

一、拿刀砍人至死怎麼判,怎麼規定的

拿刀砍人至死怎麼判,怎麼規定的

按實際情況判刑,在聚眾鬥毆過程中將人打死,涉嫌故意殺人刑事犯罪或者故意傷害刑事犯罪。按故意殺人刑事犯罪進行定罪的,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故意傷害刑事犯罪進行定罪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死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殺了人怎麼判刑

1、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

殺了人之後如果認罪態度良好或主動交代犯罪事實,是有可能爭取到從輕處理的機會,並不一定就是死刑。犯本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

(1)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物件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殺人等等。

2、情節較輕的犯故意殺人罪

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於不義的兒女實施這種行為;

(2)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

(3)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4)幫助他人自殺;

(5)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

(6)防衛過當

所以在實際生活中,千萬不要拿刀去砍人,不然的話非常容易造成講人砍死或者是被對方砍了的情況,這種行為都是違法行為,觸犯了相關的法律,一旦造成了人員的重大損傷,那麼就需要承擔對應的法律責任,嚴重的可能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