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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強姦罪應該怎麼判刑?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1.77W)

一、構成強姦罪應該怎麼判刑?

構成強姦罪應該怎麼判刑?

1、犯該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對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強姦的處罰

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實施強姦犯罪的,是共同犯罪,應當按照她在強姦犯罪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分別定為教唆犯或從犯,依照刑法有關條款論處。

二、強姦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之- -的,都應當

以強姦罪立案追究:

(1)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

(2)姦淫不滿14週歲幼.女的。

強姦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的行為,不論是否達到姦淫的目的,都應當立案追究。

三、強姦與通姦的區別

把強姦同通姦加以區別。要注意的是:

(1)有的婦女與人通姦,一旦翻臉,關係惡化,或者事情暴露後,怕丟面子,或者為推卸責任、嫁禍於人等情況,把通姦說成強姦的,不能定為強姦罪。

在辦案中,對於所謂半推半就的問題,要對雙方平時的關係如何,性行為是在什麼環境和情況下發生的,事情發生後女方的態度怎樣,又在什麼情況下告發等等事實和情節,認真審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確係違背婦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強姦罪論處。如果確係違背婦女意志的,以強姦罪懲處。

(2)第一次性行為違背婦女的意志,但事後並未告發,後來女方又多次自願與該男子發生性行為的,一般不宜以強姦罪論處。

(3)犯罪分子強姦婦女後,對被害婦女實施精神上的威脅,迫使其繼續忍辱屈從的,應以強姦罪論處。

(4)男女雙方先是通姦,後來女方不願繼續通姦,而男方糾纏不休,並以暴力或以敗壞名譽等進行脅迫,強行與女方發生性行為的,以強姦罪論處。

辦理強姦案件要嚴格分清哪些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把強姦同未婚男女在戀愛過程中自願發生的不正當性行為加以區別。

綜合上面所說的,強姦罪是屬於很嚴重的刑事犯罪行為,而且此罪在處罰的上面也會結合不同的情況來進和判定,只要使女性的身心和身體受到嚴重的傷害,那麼就會被判有期徒刑,而且對於此罪特別嚴重者一般還會高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