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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行凶未造成傷害怎麼定罪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2.58W)
持刀行凶未造成傷害怎麼定罪
律師解析:持刀未傷人一般是認定為未遂犯或者中止犯,至於是以什麼罪名定罪,還需要結合行為人的情況:
一、持刀傷人是出於故意傷害對方身體的故意,一般按照故意傷害罪(未遂)或故意傷害罪(中止)處理。
二、有殺死對方剝奪其生命權的故意,則屬於故意殺人罪(未遂)或故意殺人罪(中止)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