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是一種比較嚴重的暴力型財產犯罪。搶劫罪量刑標準是什麼?如何認定是否構成搶劫罪?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歡迎瀏覽!
搶劫罪認定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財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財物,或者迫使其當場交出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量刑標準
(1)處罰: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 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依的規定定罪處罰。
(2)加重處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以上整理了搶劫罪的認定以及量刑標準,搶劫罪量刑分為基礎量刑和加重處罰情節,希望廣大朋友們要注意學法守法,不要觸犯刑法,否則等著你的將是嚴厲的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