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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二級量刑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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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二級量刑是怎麼樣的?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二級量刑是怎麼樣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與受害人雙方和解並取得諒解書,法院可以判處緩刑。具體的賠償標準,要看傷勢是否構成民事上傷殘等級,然後根據傷殘等級、具體損失以及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情況來計算具體的賠償金額。當然,雙方協商的話,那就看對方的要求了,賠償問題只要能達成合意即可。

除具有兩個以上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1、未作賠償的;

2、致2人以上重傷或多人輕傷的;

3、曾因毆打他人,被治安處罰2次以上的。

綜上所述,故意傷害導致他人輕傷的,此時法律規定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具體對輕傷二級如何量刑,則還需要看是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的訴訟方式

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六部委《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案件既可以是公訴案件又可以是自訴案件。

1、公訴

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的案件,以及對於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涉嫌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從而提請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的訴訟活動。這是法律賦予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的一項訴訟權利,通常稱為“公權”。對於故意傷害造成重傷以上的案件應當公訴。

2、自訴

自訴是公訴的對稱,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法第2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案。通常這類案件被稱為輕傷案。

綜合上面所說的,故意傷害就是在明知犯罪的情況下還去傷害他人的身體,對於此行為一般就會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來給予處罰,對於輕傷只要能夠合法的承擔自己的責任,那麼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從輕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