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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定義是什麼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1.19W)

一、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定義是什麼?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定義是什麼

1、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3)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其中“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幾種重傷之外的在受傷當時危及生命或者在損傷過程中能夠引起威脅生命的併發症,以及其他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損傷,主要包括顱腦損傷、頸 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損傷、骨盆部損傷、脊柱和脊髓損傷以及燒傷、燙傷、凍傷、電擊損傷、物理、化學或者生物等致傷因素引起的損傷等。

2、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定義是把人打到半死或者重傷之後,因為傷勢過重而未來得及醫治死亡的。

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量刑標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由此可見,法律當中規定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起刑為10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對行為人適用死刑。在刑事訴訟事務中,“以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及家屬積極作 出民事賠償作為酌定情節在量刑中被充分考慮”已在司法實踐中被普通運用。因此,民事賠償部分的解決將直接影響對犯罪嫌疑人判處實刑的期限。

就故意傷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層法院提起公訴,則一般對犯罪嫌疑人比較有利,既不會判處無期以上徒刑,如果積極賠償,則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訴,即使積極賠償,最終也會使用上刑限。

重傷和死亡的定義都是很好理解的,因為不僅是故意傷害行為,在其他的意外傷害事故當中都有可能存在著重傷死亡等形形色色的結果。當然,死亡的話是性質最為嚴重的,像是故意傷害案件當中導致受害者死亡的這種狀況,犯罪嫌疑人也一樣會面臨死刑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