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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確認仲裁效力之訴

仲裁 閱讀(2.45W)
申請確認仲裁效力之訴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確認之訴


是指原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自己與被告之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的請求。確認之訴就是要求確認權利關係或法律關係之訴,承認這種請求的判決被稱為確認判決。